作者:anke001 日期:2020-07-27
近日,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自2020年8月23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包括:
1.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
各地每年要明確不少于20%的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的項目實施工程總承包。
至2025年,政府投資裝配式建筑項目全部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全省培育發展200家以上具有工程總承包能力的單位。
在建設內容明確、技術方案成熟的前提下,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率先推行工程總承包方式。實行集中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方式,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
2.積極培育工程總承包單位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鼓勵設計單位申請取得施工資質,施工單位申請取得設計資質。
3.積極培養工程總承包管理人才
加快培養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人才。
鼓勵施工單位引進設計人才、工程咨詢人才,增強施工單位的設計能力和工程咨詢能力。
鼓勵設計單位引進施工管理人才、工程咨詢人才,增強設計單位的項目管理能力和施工組織能力。
4.規范工程總承包招投標活動
企業投資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的,應當在完成項目核準或者備案后進行發包。
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進行工程總承包發包。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應設置最高投標限價。
與傳統承包方式相比,工程總承包方式由總承包企業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有利于整個項目的統籌規劃和資源協同,最大限度地發揮工程項目管理各方的優勢。主要具有以下幾點影響:
1.對總承包單位強調“雙資質”,對項目經理強調“持證上崗”,進一步規范對總承包方的資質要求,行業內的競爭會不斷加劇,建筑業將迎來新的優勝劣汰。
2.明確了總包安全生產的責任,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將會對工程總承包方進行一定程度的追責,這可以有效改善目前設計、監理、施工方相互推諉責任的現象。